防护方案制订依据为中央保密工作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标准。
《中央保密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》(卫办发〔1999〕第156号)
BMB2-1998《使用现场的信息设备电磁泄漏发射检查测试方法和安全判据》
GGBB1-1999《信息设备电磁泄漏发射限值》。
BMB3-1999《处理涉密信息的电磁屏蔽室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》
BMB5-2000《涉密信息设备使用现场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要求》
BMB17-2006《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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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护方案制订依据为中央保密工作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标准。
《中央保密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》(卫办发〔1999〕第156号)
BMB2-1998《使用现场的信息设备电磁泄漏发射检查测试方法和安全判据》
GGBB1-1999《信息设备电磁泄漏发射限值》。
BMB3-1999《处理涉密信息的电磁屏蔽室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》
BMB5-2000《涉密信息设备使用现场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要求》
BMB17-2006《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》